各系、部、处、室:
为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及时反馈学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顺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紧急事务,确保政令畅通,维护稳定,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实行行政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和要求
1、学院值班是由行政总值班、学区值班、辅导员值班和后勤保安值班组成的立体值班体系。学院行政总值班实行院领导总带班、24小时昼夜不间断值班制度。特殊时期加强值班力量。
2、带班院领导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通讯正常,及时掌握学院运行状况。每周带班期间,在校晚间巡视应不少于一次,督促检查校内行政值班、辅导员值班、宿舍值班、保安值班等到岗情况。
3、值班人员需检查值班室电话是否畅通,同时保持手机通讯正常。定时巡视校园,注意观察,如发现问题和隐患,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对于重大事件必须及时通报带班院领导,并按其指示做出初步处理。
4、值班人员如因工作调动或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值班的,由其所在部门自行调整,并将调整后人员名单报院办公室备案。
5、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严守行政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妥善切实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特殊时段、敏感时期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不履行值班职责人员学院将严肃责任追究。
6、北校区值班工作由技师学院统一安排。
二、值班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1、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从早8:00到次日8:00。
2、值班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110值班室。
3、总值班室电话:3854622 3854692(传真);院办传真:3854624;
南校区门卫电话:3018873;凤西派出所电话:3061574。清流派出所电话:3781110。
4、交、接班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物业门岗。
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行政值班表
金沙检测线路js69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101732449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