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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初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贺建邺     发布时间:2018-03-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一次学期初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系、部、处、室建立各项安全制度,重点是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

2、校舍安全,重点是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3、校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内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品卫生管理及防食物中毒、校内及周边道路交通、校车的安全管理。

5、各种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工作情况。

6、师生的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7、政治稳定方面的问题。

8、其它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问题。

二、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的时间从2018320—330日。

三、检查方式

1、各系、部、处、室自查与学院行政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各系、部、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检查。

2、学院成立安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长:李柱梁

副组长:吴大明、程一斌、江洁

  员:谢友庆 、胡凼、李平权 、张延义、曹晓斌、贺建邺 、吴杰。

督查领导小组主要对学院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查组将于4月上旬对各系、部、处、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3、督促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各系、部、处、室在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落实整改责任、拿出措施和方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系、部、处、室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和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严明安全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谁检查,谁负责”,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结果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制,要建立检查台帐,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系、部、处、室要对学院安全大检查开展与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系、部、处、室的自查总结报告要在331日前以书面形式(盖部门公章)报一份到保卫处办公室,电子稿传至保卫处毕爱荣协同办公系统,无安全隐患的实行零报告。

特此通知

 

 

                                    

          

                                        金沙检测线路js69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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