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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贺建邺     发布时间:2018-09-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工作计划安排,为切实加强我院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决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系、部、处、室各项安全制度,重点是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

2、校舍安全情况。重点是对教学楼、公寓楼、办公楼、食堂、校园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3、校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4、其它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问题。重点是维稳、治安、消防、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食品卫生、校内及周边道路交通、校车的安全管理等。对师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消极影响等方面。

二、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的时间从即日起—96结束。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系、部、处、室自查与学院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各系、部、处、室先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管辖区域进行自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汇总后报保卫处。学院行政部门安排时间、人员对各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各部门的安全考核成绩。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各系、部、处、室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和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系、部、处、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严明安全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谁检查,谁负责,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结果负责,实行检查情况签名制,要建立检查台帐,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严防安全检查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4、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系、部、处、室要对学院安全隐患大检查开展与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推动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各系、部、处、室将安全隐患检查汇总情况和自查表于97日前以书面形式(部门盖章、检查人签字)送一份到保卫处办公室(无隐患的单位也要书面零报告部门盖章签字),电子稿传至保卫处毕爱荣。

特此通知。

附件:金沙检测线路js69安全隐患自查表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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