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省直2017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72号)规定,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统考职业
(一)2017年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6个职业。具体职业、等级、考试时间及考核办法等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二)2017年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2个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等级、考试时间及考核办法等安排见附件3和附件4。
二、报名条件
各职业(工种)、等级报名条件请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channels/28.html)查询。
三、报名资料要求
1.《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5;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6)各一份;
4.考生凭发表论文报考的,需提供登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各一份。
5.4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
注: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四、报名形式和时间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8日。
五、报名地点
金沙检测线路js69(老校区)职业技能鉴定所。咨询电话:3065958,3065676。发放准考证、受理查分申请和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事宜均在以上地点办理。
六、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7年11月13-16日。
七、查阅考前准备通知单时间
考生应于考前3天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阅报考职业(工种)、等级的考生考前准备通知单,了解考生参加考试应提前准备的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八、成绩公布
于考后三十日内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公布考生成绩。具体成绩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查分申请。
九、证书发放
于成绩公布后三十日内为合格考生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字﹝1998﹞22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9。
附:1.2017年11月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17年11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3.2017年11月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4.2017年11月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5.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6. 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7.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
8.论文撰写要求
9.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生须知(试行)
11.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试行)
12.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机考考生须知(试行)
13.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附件下载】
89554832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