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给我院在职职工及在校大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有效帮助,学校已为在职职工及在校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保险”,在职职工及学生在校园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职工包括上下班途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的人身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通过滁州市医保中心或新农保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剩余的自费部分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校方责任险报销赔偿,在职职工及学生必须在出险后48小时之内由本人或者学生辅导员向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9,若因逾期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理赔的,后果自行承担)。
需要向保险公司申报的材料如下:
1、小额医疗赔案理赔申请书(一式两份)(医药费在1万元以下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客户信息问询表(单位)(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发票及医疗费用清单(若无原件需提供医保中心分割单并加盖医保中心公章);
3、病历(原件);
4、医院诊断证明(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
6、出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及身份证);
7、出险人全身正面照3张;
8、校(园)方责任保险单(到学院财务处取)。
保险公司地址: 滁州市开发区会峰西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二楼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9
学院账户信息:
户名: 金沙检测线路js69
账号: 34001735208053002204
开户行:建行滁州市城南支行
附件:1、小额医疗赔案理赔申请书
2、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客户信息问询表(单位)
计划财务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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