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通住院
所需材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3、 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4、 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银行账号;
备注:①本地住院指在滁州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下辖县市区),原则上要求参保人持卡在医院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在医院无法结账,需提供参保单位或医院医保部门情况说明;②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填写职工意外伤害住院申请表,道路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二、 转外地定点(非定点)住院
所需材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3、 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
4、 转诊转院审批表(无转诊转院审批表可提供患者本人或代办人书面情况说明);
5、 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银行账号;
备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填写职工意外伤害住院申请表,道路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三、 异地急诊、异地安置
所需材料
1、 住院发票原件;
2、 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3、 出院记录原件;
4、 患者社保卡或身份证、银行账号;
5、 情况说明(原则上提供参保单位情况说明,患者无单位或单位已撤销,可提供患者本人或代办人书面情况说明)。
备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填写职工意外伤害住院申请表,道路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四、 慢性病申请
所需材料
1、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 相关病种的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病理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 相关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原件;
4、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五、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滁州市政务中心行政大楼西一楼工伤保险科进行工伤认定,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
2、 已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 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病历;
② 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③ 社保卡或收款银行账号。如收款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批准到统筹地区意外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⑤ 涉及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的且已工伤认定,需提供赔偿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所需材料
1、 女方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生殖保健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需提前到医保中心开通生育保险;如需回户籍所在地生育的增加提供情况说明,单位盖章;如需异地生育(非户籍所在地)的,增加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
咨询电话: 1、职工住院医药费报销:3218112
2、慢性病申请:3218153
3、工伤认定:3023897 工伤报销:3050896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