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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职职工及在校学生意外伤害报销工作的通知
作者:cwc     发布时间:2019-12-0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处、室及二级学院:

为了给我校在职职工及在校大学生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有效帮助,学校已为在职职工及在校学生购买了校方责任保险,在职职工及学生在校园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的人身伤害,职工与学生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按规定比例进行报销,剩余的自费部分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向保险公司申请校方责任险报销赔偿;学生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校方责任险报销赔偿,剩余的自费部分,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可向学校申请大学生门诊费用报销(需携带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原件)。在职职工及学生必须在出险后48小时之内由本人或者学生辅导员向保险公司报案(电话:40086-95519(省内),95519(全国))若因逾期未及时报案导致无法理赔的,后果自行承担)。

保单号(职工):815532019341191000001

保单号(学生):815042019341191000002

保险期限:20191127日至20201126

理赔联系人:李经理

理赔联系电话:13655500505 3518319 3518803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