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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汇缴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本校教职工:

   2022年度个税汇缴工作已开始,大家可以在手机app上进行申报,因单位3月初对202212月个税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数据进行变更,故38日前已申报完结的同志,请务必在手机上作废重新申报,部分同志退税到账后无法作废的,请申请更证后重新申报。具体操作见附表









计划财务处

2023320

附表(1)

操作注意事项:

1 .核实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年度汇算足额抵扣。

如果您2022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包括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尚未填报,请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模块补填信息,年度要选择2022年度;如果您2022年度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点击首页【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为2022年,查看相关信息后进行修改或作废相关信息。

备注:注意申报方式的选择

      申报方式: 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金沙检测线路js69

2. 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

因为不同计税方式会导致税额不同,您在正式提交申报前可比较选择最优计税方式。(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方式,对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较多的职工可以考虑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具体方法为:点击“工资薪金(存在资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选择【单独计税】,点击【确定】后返回申报界面再点击【下一步】查看计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