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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项费用报销和报送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5-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5月即将结束,根据财政考核要求,为加快推进支付进度,确保相关费用及时支付完毕,现就财务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1、对政府采购项目(含徽采购买)已完成的,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执行,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报销手续,及时报送财务处,确保及时支付完毕。

2、对非政府采购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自2023年4月份以来发生的所有费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履行验收手续和网上报销,按月清理,确保按时报销和报送完毕不执行验收和报销手续的计财处将不予受理

3、“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应在发生当月及时报销完毕。

4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财库【2023】216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按照《金沙检测线路js69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使用发生所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上传附件的时候必须要上传消费记录或POS单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否则计财处将不予审批

5、发票抬头必填项名称:金沙检测线路js69、纳税人识别人号:12341100748909492N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