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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项费用报销和报送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6-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根据财政考核要求,推进支付进度,确保相关费用及时支付完毕,现就财务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1、对政府采购项目(含徽采购买)已完成的,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执行,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报销手续,及时报送财处,确保及时支付完毕。

2、对非政府采购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2023年上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费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履行验收手续和网上报销,按月清理,确保按时报销和报送完毕手撕发票必须附有清单,不执行验收和报销手续的计财处将不予受理

3、“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应在发生当月及时报销完毕。

4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财库【2023】216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职工均应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按照《金沙检测线路js69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使用发生所有费用如无特殊原因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在上传附件的时候必须要上传消费记录或POS单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否则计财处将不予审批

5、发票抬头必填项名称:金沙检测线路js69、纳税人识别人号:12341100748909492N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