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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7-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滁州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财购2022478号)审计整改要求,现将我校政府采购领域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清退相关事项知如下:

计划财务处已将涉及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梳理汇总并发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内邮箱。请各部门及时查收并安排专人排查核实有无遗漏项目填写金沙检测线路js69政府采购领域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清理统计表”(附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24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计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邹蜜校内邮箱。

对属于政府采购完成或已到期的项目,各部门须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对正在执行或未到期的项目,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项目完成或到期后及时退还


计划财务处

20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