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滁州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财购〔2022〕478号)及审计整改要求,现将我校政府采购领域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清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计划财务处已将涉及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梳理汇总并发至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内邮箱。请各部门及时查收并安排专人排查核实有无遗漏项目,填写“金沙检测线路js69政府采购领域质保金、履约保证金清理统计表”(附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月24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计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邹蜜校内邮箱。
对属于政府采购,已完成或已到期的项目,各部门须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对正在执行或未到期的项目,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在项目完成或到期后及时退还。
计划财务处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