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按照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技处将对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中期检查范围:2017年校级科研团队项目。
2、结题验收范围: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2017年以前未结项或整改项目。
二、项目材料要求
1、中检项目提交材料:中期检查表。
2、结题项目验收材料: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书、成果复印件、期刊收录证明网页、经费卡。
3、请项目主持人于12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邮箱至58448308@qq.com,同时将纸质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科技处刘青老师。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以前未结项或整改项目不可再申请延期。
2、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如需延期的,要填写延期申请书,经审批后可延期一年。
3、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项目未完成,未按时提交中检材料的视为项目未按期开展,处理办法按《金沙检测线路js69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50-3854700 联系人:刘青
科技处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