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中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函 [2014]03号
各系、部、技师学院:
本学期进程已近半,为做好期中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期中考试定于第十周(4月14-20日)进行。技师学院、中专中技学生和五年一贯制班级的考试要根据技师学院教务科要求,自行安排期中考试或阶段性考试。高职学生的期中考试学院不做统一要求,请各系、部自行安排。
安排期中考试的系部请于4月11日前将考试日程安排表送交教务处王来兵老师和督导室。考试期间,教务处和督导室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视检查。考试结束后,相关部门要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考试成绩等相关材料交所在系、部归档。
2、各系、部请敦促各教研室在第十周(4月14-20日)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教师教案、作业批改、教学进度、听课、教研活动等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办法,请将师生座谈会情况上交教务处(电子档发送至史晓云)。教务处和督导室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第十周(4月16日)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第十一周(4月21日—2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并组织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座谈会,请各系、部届时予以配合。
3、各系、部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4、根据《金沙检测线路js69项目化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系、部要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加大对在建项目化课程的质量监控,督促各项目化课程负责人在实施的每一轮教学中都要总结积累经验、完善各种资料,提炼成果,为结项做好充分准备。各系、部要及时了解本学期开课的项目化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师生反馈,加大过程管理力度,同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下学期开课的项目化课程,做好第八轮项目化课程的答辩准备工作。
对于已经结项的项目化课程,系部要加大日常教学巡视检查力度,对授课方式进行适时跟踪,并积极做好成果推广工作,确定下学期需推广的班级和授课教师,鼓励课程教学资源共享,逐步将项目化教学推广至更多的班级,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5、请各系、部在5月4日前落实下学期任课教师,上交各专业完整的开课计划,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定要由系部主任签字)交王来兵,为任课教师选定教材和下学期开课做准备。
6、请各系部按照《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申请表和征订单于5月6日前交教务处(高职交楼梅林老师处,技师交徐勤老师处)。
教 务 处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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