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由于疫情影响及进一步规范资产存放地点的需要,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做如下变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变更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由于2019年资产年报已上报市财政局,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已固定。因此,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从2018年12月31日修改为2019年12月31日(资产入账的截止日期)。2019年新增资产明细已发各部门负责人协同以及校资产管理QQ群。
二. 变更资产清查相关日期
资产清查自查阶段的截止日期从2020年2月20日推迟至为2020年4月15日。资产核查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7月30日。资产清查自查提前结束的部门可申请提前进入核查阶段。
三.规范资产存放地点
为规范资产存放地点,避免一个地址多个名称的问题,便于后期的资产统计工作,各部门在提交的资产表格中需按照《金沙检测线路js69房屋情况统计表》规范填写资产存放地点。对于不在统计表中的或有误的地址可按照楼号和房间号的格式反馈给校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确认后方可填写在上交的《金沙检测线路js69xxx资产清查表》中。《金沙检测线路js69xxx资产清查表》的“现存放地点栏”要求填写规范后的资产存放地点。《金沙检测线路js69房屋情况统计表》已发各部门负责人协同以及校资产管理QQ群。
四、资产标签粘贴问题
为降低资产清查难度,减少各部门的工作量,《金沙检测线路js69xxx资产清查表》中的“是否已贴市局资产编号”不再填写。资产清查结束后,将由校实训中心全部重新打印资产标签交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粘贴。
特此通知。
校实验实训中心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