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学函〔2021〕19号
各教学院部:
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业发展机会,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和创新创业发展性需求,营造校园良好的学习氛围,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标准和评审程序
按《金沙检测线路js69“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学工﹝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教学院部严把审核关,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教学院部严格按照《金沙检测线路js69“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实施办法》进行初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阳光成长计划“受助名单和金额,并在教学院部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院部于6月30日前将《阳光成长计划资助汇总表》(各教学院部书记和院长签字、盖教学院部公章)和《阳光成长计划资助申请表》(教学院部书记签字加盖教学院部公章)报送学生工作处。《阳光成长计划资助申请表》需附所获证书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阳光成长计划资助汇总表》EXCEL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朱静校内信箱。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6日
编辑:朱 静
审核:薛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