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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1.时间:2014年11月18—20日。

  2.地点:考生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

  3.办法: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②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③缴纳报名考试各项费用;④经市、县招办摄像以制作电子档案;⑤考生基本信息按各市、县安排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录入。

  4.注意事项:艺术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的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类。

  三、专业统考

  

(一)报名

  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仍由省考试院组织统一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银行缴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柜台,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的方式。美术类考生考前两天到相应考点报到、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音乐类考生2014年12月17-19日登陆“高考报名系统”(网址:gkbm.ahzsks.cn)查询本人的报到时间和地点。逾期未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时,考生还须网上填报、确认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信息确认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015年暂不组织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等艺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

  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规定,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为报名费40元/生,专业加试费30元/生·科。

  

(二)美术类专业统考

  

1.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①考生于2014年12月12-13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及考场安排表;②考试科目为三科:12月14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试以初中现行美术教材为主要范围。考生画具器皿自带,食宿自理。

  

2.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一(安徽建筑大学):合肥;

  合肥考点二(合肥学院):淮南、铜陵、六安;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大学):芜湖、马鞍山、安庆、黄山、宣城、池州;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淮北、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滁州、宿州。

  考生报到、领取准考证地点:

  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合肥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安徽工程大学,芜湖市北京中路;

  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具体考试地点见考点通知。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

  

1.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2.考试时间

  ①2015年1月1日至6日。第一批报到时间为2014年12月30-31日,第二批报到时间为2015年1月3日。考生根据查询到的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②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4日15:00—17: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考试科目为五科,分别为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其中声乐、器乐区分主、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四)成绩发放及合格线划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美术类和音乐类省统考合格线,2015年1月中旬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线,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四、专业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由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

  (一)省属院校艺术专业校考

  省属院校非美术、音乐类的艺术专业经批准可组织校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要求报名、考试,具体事项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皖设点校考

  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其中,在皖设点校考须在我省指定考点进行考试。省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核准在皖设点校考的院校及其专业。

  设点校考相关事项:

  1.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应在该校考试2天前到相应考点向招生院校报名、缴费(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报考院校或见考点说明。

  3.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时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2015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考生在报考专业校考时还需注意各校各专业对文理科类别、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的要求。

  五、对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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