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进行,特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教育厅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学院章程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二、严格执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
三、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信息,根据招生章程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搞虚假宣传。
四、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不搞“中介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委托招生”, 在招生过程中做到诚信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
五、严格按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六、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考生在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七、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咨询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咨询电话为:0550-3854668/3854670,网址:http:/。
八、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50-3854616。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滁州职业学院!
承诺人:李柱梁(院长)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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