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干部外出 报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祖淦     发布时间:2018-04-0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党办〔2015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干部外出

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是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是指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是指因公因私离开学校、滁州市和出国(境)等。

二、学院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三、学院副职领导工作日离开滁州城区或在节假日离开滁州市外出应事先分别向党委书记、院长报告,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备,报备内容参照第二条。

四、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包括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工作日离开滁州城区或在节假日离开滁州市外出应事先征得院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分别向党委书记、院长报告,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备,报备内容参照第二条。

五、各系、部、处、室副职和副科级干部工作日离开滁州城区或在节假日离开滁州市外出应事先向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备,报备内容参照第二条。

六、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或突发事件,外出的学院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须第一时间赶回处置,不得延误。

七、领导干部外出须严格执行学院请销假和公务出差有关管理规定。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部门)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报告



中共金沙检测线路js69委员会办公室

滁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办 公 室

2015121


附件:

××××(部门)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报告



学院办公室:

经××同意,×月×日至×月×日,××(单位)××(职务、姓名)赴××(地点)××(事由)。期间,由××同志(填写职务和姓名)主持工作。联系方式:×××手机:×××



签发:(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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