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文件精神和《2013年高校领军人才引进培育与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通过资助计划的实施,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人才,建设一支适应我省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的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队伍,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为高教强省和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是择优资助培育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二是高校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择优扶持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1.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2人,平均每人资助20万元左右。
2.资助高校优秀中青年人才5人,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基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8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7—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省级专业带头人
“省级专业带头人”申报必须为我院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
(二)人才基金重点项目
“人才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特别是围绕我省八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人才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人员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在职教师。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部门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申报表,经系部推荐后,务必于8月6日前将材料送至组织人事处908室,电子表格同时发至金本能同志电子政务。
有关申报指南和表格请登陆安徽教育人事网查阅和下载。
2.学院评审、推荐
3.公示和材料上报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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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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